鹿寨县委原常委、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陈波曾经是该县最年轻的副处级领导干部,是领导眼中重点培养人才,是家人心中的骄傲……原本顺风顺水的人生,却因无视纪律、漠视规矩、触碰红线,逐渐偏离航道,最终付出惨痛的代价。
2021年12月,陈波因犯受贿罪,累计收受他人财物164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修身不正 信念偏航
1995年7月,陈波进入鹿寨县文化馆工作。经过在基层岗位上的成长锻炼,很快成为组织的重点培养对象。2006年,陈波被提拔为鹿寨县寨沙镇党委书记,成为当时鹿寨县最年轻的乡镇党委书记。自走上领导岗位后,陈波身边走动的人逐渐多了起来,在一次次小恩小惠和赞扬吹捧中,陈波逐渐放松了警惕。
俗话说“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在寨沙镇工作的5年里,陈波每年都收受下属送的“过年费”每笔300元至800元不等。在“礼尚往来”的幌子之下,陈波作为“一把手”不仅没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反而随波逐流,其廉洁防线就这样因“节日腐败”而失守了。
“自己的政治素养、党性修养没有随着提拔而提升,特别是到处级岗位后,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实,自己的理想信念更是出现了偏航。”陈波自我剖析道。
甘被围猎 破纪破法
不矜细行,终累大德。陈波放松了党性修养锤炼,先破纪再违法,逐步滑向犯罪的深渊。
2011年6月,一房地产公司老板莫某某找到陈波,希望其帮助协调贷款融资事宜。当年年底,莫某某为了感谢陈波的帮助,托人送去30万元好处费,面对大额现金陈波断然拒绝并坚决退回。然而锲而不舍的莫某某依旧百般讨好,逢年过节便送小额红包和各种烟酒礼品,2013年至2021年的春节及中秋节,陈波共收受莫某某等人送予的现金55万元。
正是在这种“温水煮青蛙”式的“围猎”中,陈波被逐步“套牢”,深陷泥潭无法自拔。在这十年间,陈波则为莫某某等人及其相关公司以低价购买地块、解决和开工建设、获取土地返还款等相关事宜提供帮助。
重蹈覆辙 终受严处
“跟企业来往,确确实实应该保持‘亲’‘清’关系,这个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我就是没有把握好这个关系……”2020年11月,柳州市召开全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台上播放的警示教育片《忏悔与警示》中,鹿寨县委原常委、常务副县长马耀洲的自我反思,给参会的党员干部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市纪委在通报马耀洲案件的时候,自己是非常紧张的,也在根据通报情况对照自身在哪些方面有问题。”当时已接替马耀洲担任鹿寨县委常委、鹿寨县副县长的陈波坐在台下观看警示教育片时,内心也有所波动。然而,他并没有吸取教训,面对组织给予的教育提醒及政策感召,仍沉迷于把权力变成谋私的工具,在项目工程老板一次次糖衣炮弹攻势下,彻底失去对纪律规矩的敬畏,将收受贿赂当成一种理所当然、顺理成章的事情。
仅2020年下半年,陈波帮助老板蔡某某、邱某某协调标准厂房项目、房屋拆迁补偿等事宜,收受好处费共计70万元。直至被审查调查前两个月,陈波仍在收受贿赂。
陈波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搞利益交换,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开放投资环境,最终付出惨痛代价。马耀洲、陈波前“腐”后继的案例再次说明,党的十八大以来,不论是谁,只要突破廉洁底线,触碰纪律法律红线,都将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柳州市纪委监委)